攜手圓夢用愛築家第2期變更財務使用公告
本會於109年9月14日起至110年09月13日止對外勸募之「攜手圓夢,用愛築家 第二期」公益勸募活動(勸募許可字號:衛部救字第1091363327號),因實際募得金額距募款目標仍有很大差距,以致無法按原計畫實施,故變更勸募活動財務使用用途,原申請賸餘款購置目前使用建物,然購置不動產之一案因主管機關尚未核准通過,憂心此剩餘款因使用期限即將到期,故申請將此勸募剩餘款用於本會附設桃園教養院目前所租用建築物之公共安全設施設備(消防安全)改善用途,讓本會捐款人的愛心捐款能夠及時用在改善本會的86名身心障礙者的居住安全。。此修正財務使用計畫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上開財務使用計畫變更業經本會第五屆第5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衛生福利部111年09月29日衛部救字第1111362907號。
依據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應報經其教育主管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事會或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或公告捐贈人,指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前項期限內捐贈人提出異議時,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
如本勸募計畫(勸募期間109年9月14日起至110年09月13日)捐款者對上述財務使用計畫變更項目有異議,請於即日起111年10月12日至11年11月12日前通知本會辦理捐款返還事宜。
業務聯繫: 行政組 (03)460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