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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手圓夢用愛築家第2期公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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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於109914日起至1100913日止對外勸募之「攜手圓夢,用愛築家 第二期」公益勸募活動(勸募許可字號:衛部救字第1091363327號),因實際募得金額距募款目標仍有很大差距,以致無法按原計畫實施,故變更勸募活動財務使用用途,將改以遠低於市價的金額, 向本會目前所租借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購買目前本院正在使用中的建築物, 一方面除了大幅減輕本會的財務及募款壓力, 另一方面更讓本會所提供的服務能夠不中斷無縫接軌, 最重要的是讓目前居住在內的服務對象, 免除日後搬遷之苦並能早日擁有屬於自己的家園。此修正財務使用計畫期間至1111231日止。

 

上開財務使用計畫變更業經本會第四屆第11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衛生福利部1101029日衛部救字第1101363765號同意辦理。

 

依據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應報經其教育主管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事會或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或公告捐贈人,指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前項期限內捐贈人提出異議時,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

 

如本勸募計畫(勸募期間109914日起至1100913日)捐款者對上述財務使用計畫變更項目有異議,請於即日起1101104日至1101203日前通知本會辦理捐款返還事宜。

 

業務聯繫: 行政組  (03)4605225